学院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及公开内容一览表
各相关部门:
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已经2010年3月30日第5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。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,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分解如下,如有交叉由责任部门负责收集整理:
责任部门 | 内 容 | 备注 |
办公室 | 1、学校名称、办学地点、办学性质、办学宗旨、办学层次、办学规模; 2、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、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| |
党建处 | 1、内部管理体制、机构设置、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| |
招办 | 1、各层次、类型学历教育招生、考试与录取规定 | |
学生处 | 1、学籍管理、学位评定办法,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 2、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| |
实习处 | 1、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 | |
教务处 | 1、学科与专业设置,重点学科建设情况,课程与教学计划,实验室、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 | |
科研处 | 1、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,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 | |
人事处 | 1、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、专业技术职务等级,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,教师争议解决办法 | |
后勤处 | 1、收费的项目、依据、标准与投诉方式 2、财务、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,学校经费来源、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,财政性资金、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,仪器设备、图书、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| |
国际交流 | 1、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,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| |
纪检监察 | 1、监督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是否及时公开 |
注:请在六月一日前将本部门须公开内容上传院办邮箱